摘要: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返鹤人员管理的通 告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落实《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加强返鹤人员管理,切断病毒传播途径,保...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返鹤人员管理的
通 告
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落实《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加强返鹤人员管理,切断病毒传播途径,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通告如下:
一、2020年1月18日以来,从湖北等疫区返回鹤壁停留至今,未如实登记、报告的人员,请立即与居住地所属村(社区)联系,如实报告、登记个人情况。居家隔离观察超过14天未履行解除手续的人员,请立即与所在村(社区)联系,履行解除居家隔离观察手续。
二、2020年1月27日0点后,从鹤壁市以外地区返回鹤壁的人员,请立即向居住地所属村(社区)如实报告、登记个人情况;并主动居家隔离观察14天。居家隔离观察期满,请主动与所在村(社区)联系,履行解除居家隔离观察手续。
三、辖区所有居民,出现体温37.3℃及以上、干咳等疑似症状的人员,请立即联系居住地所属村(社区),由村(社区)及时向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由专用车辆送至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一步排查、诊治。
四、全区各政府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均应严格遵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落实主管责任,主动要求、督促分管领域、行业和单位内部的返鹤人员,主动到居住地所属村(社区)报告登记、主动居家隔离观察。
五、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主动报告、相互监督,发现上述人员不履行义务的,及时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六、对不主动、不如实报告登记,或居家隔离观察期间擅自离开观察居所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严肃处理。对提供虚假线索、扰乱秩序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举报电话:0392-3356965)
鹤壁市淇滨区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2日
来源:鹤壁市淇滨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值班编辑:付哲
责任编辑:李腾
总值班:郎宁、冯红亮
必胜,鹤壁战“疫”!
鹤壁,这座城市“空”了,却感到安全感倍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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